生态环境部:将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27日电 生态环境部官网27日发布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简称通知)称,为加快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将组织部分省份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

通知提出此次试点的工作目标是,2021年12月底前,试点地区发布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文件,研究制定建设项目碳排放量核算方法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规范,基本建立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机制。2022年6月底前,基本摸清重点行业碳排放水平和减排潜力,探索形成建设项目污染物和碳排放协同管控评价技术方法,打通污染源与碳排放管理统筹融合路径,从源头实现减污降碳协同作用。

生态环境部透露,此次将在河北、吉林、浙江、山东、广东、重庆、陕西等地开展试点工作,并鼓励其他有条件的省(区、市)根据实际需求划定试点范围,并向生态环境部申请开展试点。

开展试点的行业为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和化工等重点行业。通知称,除上述重点行业外,试点地区还可根据本地碳排放源构成特点,结合地区碳达峰行动方案和路径安排,同步开展其他碳排放强度高的行业试点。

根据通知,此次试点主要开展建设项目二氧化碳(CO2)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有条件的地区还可开展以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6)、三氟化氮(NF3)等其他温室气体排放为主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试点。

生态环境部称,鼓励试点地区探索创新碳排放量核算和评价方法,出台相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先行先试。(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