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要闻精选(8月19日)

  今日要闻

  财政部: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30个省份明确契税税率,北京等26地设定最低税率为3%

  房地产金融迎强监管,中小银行成重点

  房地产私募基金备案审查收紧

  北京多子女轮候家庭优先配租公租房

  青岛重启第二批集中供地

  安徽将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规范三年行动

  广西拟将房企划分为四个信用等级,实行“红黑名单”管理

  聚焦>>

  【1】8月18日,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报告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在介绍下一步财政重点工作时,许宏才指出,将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研究后移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改革并稳步下划地方方案,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配合做好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关税法等立法审核工作。

  【2】《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据悉,截至8月18日,除了上海市没有宣布外,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明确了契税税率,其中,北京市等26个地方将契税税率设定为3%,即最低税率。而辽宁省、河北省、湖南省的契税适用税率为4%,其中,辽宁省、河北省的个人购买普通住房适用税率为3%;河南省则将住房契税税率下调至3%,其他房屋和土地权属转移契税税率为4%不变。

  金融>>

  【1】近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以及央行、银保监会等部门下半年工作会,多次重申对房地产金融保持监管高压,地方银保监局也加大排查力度,进一步围堵资金漏洞,遏制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趋势。强监管导向下,银保监系统对信贷资金违规输血房地产毫不手软,上海、广东、宁波等热门区域密集披露相关罚单,其中不乏百万甚至千万级别罚单。在“房住不炒”基调以及金融监管部门严格执法下,房地产贷款迅速增长势头得到有效控制。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地区中小银行利用大型银行退出的时机,争抢房地产贷款市场份额。业内人士指出,金融监管部门将加大对中小银行非标投资和表外业务的监管,还可能对新增房地产贷款占比较高的银行实施名单制管理。

  【2】8月12日,有市场消息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已口头通知私募基金公司,协会将不再接受投资房地产项目基金的登记备案,已提出申请的将被驳回,既有基金不受影响。对于这一消息,有媒体向中基协求证,得到的回应是;目前协会没有发布相关文件,房地产私募基金还是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具体审核意见参考“4号文”规定。一位私募界人士透露,从目前市场反馈看,房地产私募基金备案审查的确在收紧,基本周期都在一个月以上,通不过的概率也在增大;有部分房地产背景的私募基金已被停掉。而房地产私募基金收紧在数据上也得到了印证,根据清科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上半年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共新募集1941只基金,数量同比上升58.2%;披露募集金额的1940只基金共募得4547.74亿元人民币,同比上升6.9%。其中,房地产投资基金募集数量只有18只,占比0.9%;募集金额为165.73亿元人民币,占比3.6%。

  土地>>

  8月18日,青岛第二批次集中供地再次挂牌出让,将于9月8日-10日进行拍卖。与7月30日公告相比,本次共计公告87宗土地,较上次减少13宗,总建面765万平方米,起拍总价312亿,其中城阳减少9宗,李沧和黄岛区分别减少2宗。同时,青岛对此次土拍竞价规则进行了重大调整,控溢价、禁马甲、竞品质等新规落地。青岛要求严控溢价率,设置最高限价,达到最高限价后转到线下竞高品质商品住宅建设,其中,高新区、崂山区地块溢价率控制在15%(含)以内。此外,青岛还规定了严厉的惩罚措施,违背规则的竞买人3年内不得在青岛参与土地竞买。

  政策>>

  【1】8月18日,北京市住建委印发《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明确对北京市公租房资格实行动态管理、精准保障。《通知》指出,公租房资格备案家庭在轮候期间,需每满24个月主动申报家庭情况,进行资格复核。值得一提的是,为进一步做好对有未成年子女家庭的住房政策支持,《通知》还提出,北京市将对未成年子女数量较多的轮候家庭,在公租房配租方面给予适当政策倾斜。经统计,目前在北京全市公租房轮候家庭中,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近3000户。按照此次文件规定,这些家庭可纳入公租房直配模式范围,即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结合本区实际,直接发放选房通知单组织选房,无须经过意向登记、摇号排序等环节。同时,在户型选择上,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给予适当照顾,为有未成年子女家庭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

  【2】近日,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网信办、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安徽银保监局、省信访局等9部门共同印发《安徽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方案指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集中解决住房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方案明确了当地持续整治的4个重点方面,分别是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和物业服务。方案要求,当地要加强部门协同,集中力量。对本地区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网络媒体及从业人员,应当依法采取警示约谈,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证书等措施,并予以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逾期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企业>>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起草了《广西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划分为四个等级,实行“红黑名单”的差异化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如存在不能按期交付房屋、违法预售商品房等情形,可能被列入广西房地产开发市场主体实时“黑名单”,实施重点监管。具体来看,意见稿指出,列入“黑名单”的房企,将纳入重点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监管时间不少于3年。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增加日常动态核查比例、频次,并限制参与政府投资性项目的代建管理,限制参与政府BT、PPP模式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与运营。不得参与广厦奖、绿色建筑、绿色住宅区、智慧小区、国家A级性能住宅、康居示范工程项目等评定以及企业评先评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