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传统的“金九银十”即将进入关键时期,厦门从去年2017年9月、10月至今这一年左右时间里,在围绕“房住不炒”的主基调下,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也是出台了多条房地产调控政策,我们也因此看到了厦门房价的逐渐稳步。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回顾下,在过去的一年里,厦门都有哪些房地产调控政策落地。
1、福建出台调控新政,厦门将进入共有产权房时代
关键词:共有产权房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日
1.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
2.完善土地出让方式控制楼面地价上涨
3.年内启动一批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并实现常态化供应
4.增加租赁住房供应
5.扩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6.三年基本完成棚户区改造
7.督促开发企业按照土地合同约定开工竣工
8.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是我国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住房供应结构,支持无房家庭解决住房刚需的长期制度安排。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出台,针对城市“夹心层”,形成分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也引导居民形成梯级消费理念。
2、厦门二手房交易税费调整
关键词:二手房交易计价评估税费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8日
执行时间:2018年1月1日
自2018年1月1日起,调整更新存量房交易计税评估价,本次调整更新后的存量房交易计税评估价不含增值税。
厦门二手房楼市又将迎来巨变。厦门购房阴阳合同要被进一步封杀了,厦门二手房交易、更名过户成本将再上升,买房的税费多了。
3、2018年将实行差别化调控政策
关键词: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
发布时间:2018年1月6日
本次差别化调控的重点主要在以下三点:
1、今年,厦门将健全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推进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建设,实行差别化的调控政策,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
2、有效引导市场预期,加强商品住宅土地供应,加快商业地产去库存,确保去化周期和房价控制在合理区间,全面加快地铁社区等保障性住房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3、厦门拟安排投入48亿元推动住有所居。加快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一批产业园区公共租赁房,打造公共交通便捷、生活配套齐全、基础教育完善、医疗设施完备的保障性住房居住环境;完善财税、金融扶持政策,鼓励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满足各阶层居民住房需求。
4、厦5部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办公类建设项目管理若干意见》
关键词:严禁办公类项目当“住宅”销售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30日
执行时间:2018年1月3日
1、不得使用推介住宅用语进行宣传
《规定》中要求,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在销售过程中,应如实宣传展示,不得以诸如“公寓”“×房×厅”等推介商品住宅的专属用语或设置住宅样板房进行宣传。
《意见》规定,开发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用途规范其销售行为。对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只能销售给企业或特定对象的,必须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条款进行销售。
销售时,开发企业应当明确告知购房人项目土地用途、规划建筑功能、转让限制条件、项目不利因素等信息,在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并签署告知、承诺书,如有限制性条款的,还应明确载明有关限制性条款。
《意见》指出,销售前,开发企业就应该做足准备工作,应当严格遵守商品房预售管理有关规定,对规划许可证、土地出让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资料以及销售限制性条款进行公示,公示栏应设置在售楼处显著位置,并突出标明项目土地用途、规划建筑功能、转让限制条件、项目不利因素等重要信息,并在预售方案中予以明确。
2、办公类建设项目严禁“住宅化”
《意见》规定,开发企业及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规划建筑功能,不得擅自加层、插层等改变建筑内部结构。严禁将办公用途项目设计、建设或装修为带有居住功能的用房。
新申请工程规划许可或申请单元分割的办公用途建设项目,应严格控制最小分割单元的设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小于300平方米,土地出让合同中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层高不得超过4.2米,建筑平面布局不得采用住宅套型设计,不得设置厨房等居住空间,卫生间、茶水间或饮水供应点必须集中设置。
办公类建设项目(含SOHO办公项目)不享受本市户口准入政策,项目不配套幼儿园、学校、医疗机构等服务设施;用电、用水等价格按照商业价格收取,不得接入燃气。
3、企业违法将被列入黑名单
《意见》明确,开发企业存在违规开发建设、虚假宣传、购房资格造假等行为的,由开发企业承担因此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
对积极主动开展整改并消除影响的企业,有关部门可视情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拒不整改或无法消除影响的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对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以及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执业人员按规定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列入黑名单、公开曝光等信用惩戒措施;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5、厦门发布落户买房新政
关键词:以房留人
发布时间:2018年4月24日
近日,《厦门市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正式出台,根据政策,2018年-2022年,厦门外商投资企业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达1000万美元及以上,且投资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项目,给予企业员工以下鼓励:
一是对于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8万元(含)及以上的员工,年纳税8万元的部分给予个税地方留成50%补贴,8万-25万元(含)的部分给予75%补贴,25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100%补贴。
二是年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及以上的员工如果是非厦门户籍,给予参照本市户籍人员条件在厦购买商品房住宅(即可购买2套、不受社保缴交年限限制)。
三是员工在该企业服务满3年并已缴交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继续与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落户本市。
6、厦门出台精准调控:摇号买房要来了
关键词:继续加大商住用地供应力度、坚决遏制投机炒房;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整治规范市场秩序
发布时间:2018年7月8日
加大房地产市场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强化批后监管机制,我市将在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方面下“重拳”。近日,市国土房产局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调控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通过制定房价控制目标、加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监管、科学编制住房发展规划、优化土地供应管理、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和供应力度、整治规范市场秩序等措施,进一步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精准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市场预期,保障合理需求,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根据市场供需情况,我市还将适时推行新开楼盘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维护社会公平。
7、厦门十二部门联合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
关键词:重点整治商办改住宅项目
执行时间:2018年8月-年底
梳理媒体曝光、群众信访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例,作为专项行动重点。严查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工业、商业、办公用房以及产业项目违法改变为商品住房等行为、虚假房地产广告、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等行为。
这次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多部门联动、重拳出击,将进一步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构建房地产市场共治共管的机制,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这一年以来,在频繁的调控政策背后,厦门楼市的走向也正在发生着趋势性的变化,“降低房地产的投资属性,回归居住属性”的提法也是越来越深入人心。随着共有产权、限售等等政策的渐次落地,符合国情、层次分明、适应市场规律的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轮廓已经逐渐显现。
“金九银十”,作为楼市传统的销售旺季,今年,又会否有新的楼市调控政策出台呢?让我们一起期待下。
最后附上厦门目前最新限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