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租房税率12%?税务部门:民用住宅出租税率5%

日前,网传因房东担忧额外缴税,要求租客不许填报地址用来抵扣个税。更有公众号撰文称,房主担心因此“被税”,并称单房产税一项就要征收12%。但是,北京青年报记者今日(1月7日)向税务部门证实,登记为普通住宅且用作民用出租的住房,其征收的综合税率为5%。

个人所得税APP显示,要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填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但是众多网友跟房主索要这些信息却遭到拒绝。

近日,一篇题为《房东跟租客说:你要是申报租房抵扣个税,房子就不租给你了!》的文章中称,房东算了一笔账:你拿我的信息去申报个税抵扣,过不了几天税务部门就会通知我去“开发票”,单房产税一项就需要交纳360元(全额租金3000元乘以12%),这还没算增值税和附加税等!你申请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能省100元,至少要垫进去500元。

也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反映,自己向房东索要其身份信息,但遭到拒绝,房东以提交信息后可能被征税为由,规劝租客不要申报个税租金扣除,甚至有房东还表示如果继续申报就要租客退房。

事实上果真如此吗?北青报记者咨询了北京地区税务部门。相关税务办事人员告诉北青报记者,在北京地区,是按照房屋性质来区别征收的。房屋性质为住宅的,且承租人用来自住的普通出租房屋,其征收税率为5%。“网传的12%的税率是用于大型规模的商业用地的出租,比如商家出租厂房、仓库等。需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此外,该人士表示,即使通过中介出租房屋,中介也没有权利代为收税,而是需要房主到税务部门开具发票时,补上5%的征收额。

而对于网友担心的会不会因为填报了租房地址,房东被税务部门追缴税费一事。据央广网消息称,专家认为此举现阶段很难实现。专家认为,个税抵扣相关工作还处在填报和收集信息的阶段,由于申报量很大,“门牌号填错一个数”,都可能对核对工作造成一定困扰,就人力和物力成本而言,税务部门去找房东一一核对并不现实。新规只是要求留存房租合同等备查,并没有要求提供完税发票和付款记录,同时抵扣基数不是租金额度而是定额,这就表明本身政策已经释放了一定的制度善意。12366工作人员表示,税务部门会不会根据填写内容让房东补税,“目前没有明确的口径”。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