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在持续的政策调控下,房地产市场逐步回归居住属性、房地产企业纷纷自我调整,被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称为“重返现实”。具体表现为,在行业降速提质的大背景下,越来越多的房企注重开源节流,一方面对业务进行转型升级,形成多元化、多业态的产业布局;另一方面在内部管理和运营上更加追求精细化。其中,部分房企对内部贪腐违纪等行为开展“打虎”行动,引起广泛关注。
2018年以来,有多家房企的高管因涉嫌违纪违法而被调查,其中既有大型央企、地方国企,还有民营企业。例如,中粮置地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公司原总经理熊启中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北京房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许丽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原雅居乐海南区域总裁简毓萍涉贪腐被公司开除……
“反腐是企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既是企业行政方面的一项工作内容,也是排斥不正之风、积极抓业绩的体现。近期这类现象多发,充分体现了当前部分企业的反思心态,尤其是腐败问题的增加影响了企业战略和业务的推进,进而导致人心不稳、利益分配出现问题。反腐对于房企管理团队的绩效提升和稳定发展是一个利好。”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说道。
多家房企曝出高管贪腐问题
企业“打虎”不仅是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的需要,更是对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体现。2018年8月,万达集团掀起反腐行动。在位于北京市建国门的万达总部,金震、尹建武两名高管因涉嫌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被朝阳区警方带走。据了解,此前两人分别任职万达集团中区营销总经理、副总经理。
“华南五虎”之一的粤系房企——雅居乐近日也出现高管贪腐问题。一份被媒体曝出的《关于对地产集团海南区域总裁简毓萍严重违纪事件的处理通报(雅控〈2018〉81号)》(以下简称《处理通报》)显示,2018年12月,控股公司审计监察部根据举报线索调查发现,海南区域总裁简毓萍存在严重违纪行为,涉嫌构成刑事犯罪。
根据《处理通报》,简毓萍在2010年至2013年担任海南区域营销部负责人期间,多次收受外部人员巨额贿赂,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圈定优质房源给外部人员转卖牟利,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并损害公司利益。但鉴于其在公司调查后能向董事局全盘供述违纪事实、深刻反省错误,同时向公司退还部分经济损失并对余款制定可行的还款担保方案,经董事局研究决定从轻处理,即日起开除简毓萍,停发工资、报销款、佣金、奖金等全部款项。
《中国建设报》记者就此向雅居乐相关负责人求证,对方称“简毓萍女士已离职,公司正在物色合适的人选来负责海南区域的相关业务”。
此外,一些国有房地产企业也在反腐。据中共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2018年6月,中粮置地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公司原总经理熊启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近日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熊启中存在违反政治纪律,搞攻守同盟,唆使重要涉案人员出境,故意编造虚假证明材料,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对在售房源降价销售等违纪行为。此外,熊启中还存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等违法行为。依据有关规定,决定给予熊启中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四川省监察委员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019年1月11日,据北京房山区纪委区监委消息,北京房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许丽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是由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牵头组建的国有控股企业。
多环节并管完善监管制度
房地产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从前期投资、策划到拿地、开发建设,再到后期销售,整个产业链长且每个环节都与大量资金紧密相关,一旦发生贪腐会对整个产业链产生影响,从而形成资金吸附的“黑洞”。随着行业整体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房企反腐也势在必行。
“房地产行业本来就是容易滋生贪腐的行业,这主要体现在两个环节:一是在拿地环节,免不了要与政府官员打交道,容易出现利益输送和权钱交易。二是在建造环节,包括招标评标、工程量确认、工程预算、工程核算等环节,都需要接触合作方,也很容易滋生腐败。”国际地产资管公司协纵策略管理集团联合创始人黄立冲说道。
在严跃进看来,房企反腐,首先要对营销口进行查处,尤其是在房源稀缺、“一房难求”的时候,容易出现购房托关系、营销端乱收费等现象。此外,还存在开发商把房源转让给中介公司进而逃避限价等问题。将来,这些问题都可能面临查处。其次是对采购端进行查处,尤其是对涉及到建材等的领域。有的项目存在为了降低成本而人为导致工程质量下降的问题。管理层在这个过程中谋求私利,这也应是查处的一项内容。最后,对土地市场加强管控,因在拿地等环节易产生腐败。
在企业反腐中,企业能否建立起完善的监管制度并严格执行是关键所在。例如,对于区域高管贪腐问题,雅居乐在《处理通报》中要求集团营销中心对销控工作进行严肃整顿,从制度上明确规定销控的时间节点和关键要素;对在售项目建立不定期巡查机制;对项目营销部、区域营销部、集团营销中心的职责分工予以明确,落实各级权责。
“企业发生贪腐,不是因为相关制度不健全,就是因为没有严格执行、有违规操作的空间。因此,制度建设要考虑到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事前预防。另外,要严格执行公司内部的惩戒机制,确保一旦有人触犯就能按规定严格处理。从管理学的角度来讲,就是要提高犯错成本。让员工认识到违法违规操作一旦被发现,代价得不偿失,从而打消贪腐念头。”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副理事长王晓光表示。
企业之所以在反腐问题上不敢“较真”存在多种原因。王晓光进一步分析道,一是企业本身的经营存在问题,比如不合规拿地和开发建设等。由此,对于员工的违规违法行为,企业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二是企业担心处罚会给公司资源带来损失,给企业品牌和形象造成负面影响。这些也是企业反腐的“软肋”。从长远来看,当下对个别贪腐行为“手软”,未来就会出现更大的贪腐。
黄立冲认为以下四个方法可让企业有效预防贪腐。一是定期轮换项目公司总经理,避免管理层在一个岗位上停留时间过长;二是总部要有自己的工程预算人员,项目公司的工程预算要与总部预算进行核对;三是制定财务人员和工程预算人员独立向总部进行汇报的机制和渠道;四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