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我市正在编制全市域村庄规划,包括村庄全域规划和村庄详细规划,今年上半年将完成村庄全域规划,实现市域全覆盖。乡村规划的编制将给农村带来怎样的发展机遇,长江日报邀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进行深度解读。
分步编制,这次重点敲定农村居民点的布局
1月30日,随着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式挂牌,我市进入生态文明建设和“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系统治理的新阶段。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组建,为乡村的规划和管理、自然资产的保护和利用提供了体制保障。
“乡村功能要从传统的农业生产向魅力多元转变,乡村发展已由原来的补齐短板向全面振兴转变。在规划上,也意味着要由乡村建设规划向全域规划转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称,我市启动的全市域村庄规划是为了提升乡村功能,推动乡村地区全面发展。
在编制阶段上,市级层面将重点划定农业农村空间,区级层面将农业农村空间进一步细分为若干田园功能单元,村庄全域规划在田园功能单元的基础上,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分别编制,重点确定各村庄农村居民点的布局、规模和用地边界,并将其纳入乡级国土空间规划。
据介绍,本轮乡村地区规划将以田园功能单元为主体,以功能小镇为支点,促进乡村品质功能提升,助推实现乡村振兴。每个田园功能单元面积约30~50平方公里,可突破乡镇辖区范围。
比如,在东西湖规划建设区以外的区域中,规划将其划分为12个田园功能单元,引导实施都市田园综合体、汉江湾功能小镇等乡村振兴项目。
摸清“家底”,推进农村住房确权登记
产权确定才能进一步激发农村社会经济活力,才能吸引社会资本进入乡村,让农村经济“活”起来、农民富起来。
自然资源部已把宅基地确权登记作为不动产登记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范围。我市也创新性将规划与产权有机结合,在规划指导下,按照村庄规划确定的基数、布局,在严守“一户一宅”政策底线前提下,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未来,农村住房也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除建设用地的确权登记外,我市还将启动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的用途和所有权统一进行确权登记,探索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是为自然资源用途管制提供依据,比如登记为耕地的就不可随意改变为坑塘,登记为滩涂的就不可随意改变为耕地等。
村湾迁并还是保留?尊重村民意愿
目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出动百余名规划师,深入各个村湾进行实地调研,在江夏区和蔡甸区试点编制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全市村庄规划编制,计划在今年上半年完成村庄全域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完成后,全市现有村湾的50%左右将被保留,而原则上户数较少、离城镇较近、耕作距离较远的村湾将逐步予以迁并。
哪些村庄该保留或撤销迁并,村民是否有发言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称,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始终注意体现村民权益,采取“全过程村民参与”的规划工作方式。
规划人员在蔡甸区桐湖农场香炉山村香炉山大队调研时,该村湾仅有30余户人家,因户数较少,按原规划准备将该村迁并,村民进行集中还建。但在向村民征集意见过程中,大多村民觉得所在地靠近两个湖泊,居住环境好、距镇区较近、配套设施齐全、生活方便,不愿搬离。规划部门再次通过实地调研和咨询街道及村委会意见后,最后决定尊重居民意见,规划将该村湾予以保留。
有的村不想搬,有的村则强烈要求搬。规划人员介绍,江夏区金港新区大部分都在城市集中建设区域,仅剩21个农村居民点在近郊生态绿楔内。规划考虑现有村湾规模小、布点分散,建议对村湾进行就地集并。在与各村进行沟通时,当地大多数村民认为他们紧邻城镇工业区,希望借助此次规划整体集并至金口街镇区,方便生活出行。规划部门综合考虑了实际情况,从尊重村民意愿的角度出发,积极采纳了村民建议,下一步将与区政府沟通协商,促进村民意愿达成。
据了解,在村庄规划编制中,规划部门将始终坚持村民主体地位,积极引导村民在现状调研、规划编制、规划审批、建设实施等方面的全过程参与,确保村庄规划是实现村民意愿的载体平台。
田园功能单元3种类型
农业生产单元是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区域,促进形成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郊野公园单元依托山林、农田林网、河流湖泊等,打造集生态保育、科普观赏、郊野游憩等多功能的休闲游憩空间
田园综合体单元是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区域,是乡村新空间
刚性管控和弹性管控相结合
对山体、水体、湿地、永久基本农田等自然资源核心要素,通过确定用途边界、纳入保护名录等方式进行刚性管控
对乡村地区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等不确定的用地需求进行弹性管控,保障合理的发展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