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和代购将受严格监管

  首席记者 夏燕 通讯员 孙建新/文“韩国化妆品今日下单送小样,手慢则无”……时下,每个人朋友圈里都少不了做代购或者微商的小伙伴,表面上看起来是方便了购物,实际上买到假货的几率也大大增加了。

  最近,家住湖州市长兴县夹浦镇的吴女士因为肥胖问题在朋友圈寻求帮助,认识了做微商的小张。小张是吴女士朋友的朋友,也是长兴本地人,做的生意是卖 “可以减肥又让人健康”的一种果子。在小张的推荐下,吴女士开始吃这种口感类似话梅的果子,没想到接下来几天都出现了拉肚子的状况,让她对这个产品所宣传的效果产生了怀疑。日前,带着购买来的20盒果子,吴女士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咨询,这才发现所谓“神奇”的果子只是一种食品,与超市卖的蜜饯属于同一种类型,淘宝售价仅为每颗2元左右。

  诚如吴女士的经历,朋友圈中类似的购物陷阱其实还有不少。导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年来,由于微商和代购经营门槛低,没有规范的准入规则,这种从熟人分享好东西开始的模式产生的消费纠纷越来越多。此间,尽管一些消费者利益受损后会想到找相关部门维权,但事实上由于微信渠道更多的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行为,很难将矛盾顺利解决。

  不过,从明年1月1日起,随着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下简称《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微商和代购等行为就将受到严格监管。据悉,新出台的《电子商务法》对电子商务的经营者进行了界定——凡是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都可称为电子商务经营者,除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零星小额交易活动等形式外,都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换言之,即便是通过朋友圈、直播平台销售商品,也将受到该项法律约束。

  按照《电子商务法》规定,无论何种代购,都需要营业执照,且必须持有采购国和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需要缴纳税务,偷税漏税需承担刑事责任;没有中文标签,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的奶粉、保健品之类不得销售。《电子商务法》还规定,对于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产品或者服务,作为电子商务平台,必须加强对电子商家的资质审核义务,如果未尽到相应的审核义务,或者出现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那么可以由市场监管部门对于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处罚,罚款最高可以达到200万元。

  对电商、代购、微商等进行立法,无疑让消费者多了一份保障和安全。采访中,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电子商务法》施行后,微商、代购将不能再任性,朋友圈销售假货、劣质产品等行为有望杜绝,可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