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楼市
北京将推进教师轮岗制度,学区房或面临打压
《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将于9月1日正式施行
杭州第二批集中供地出让规则多方面调整
南京:新建商品住宅一般不得设置地面停车位
安徽阜阳加强房地产市场整治
【1】8月25日,北京市教委在新闻发布会上明确,将深化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北京在推进教育“双减”政策上,将在全市开展大范围、大比例的干部教师轮岗制度,校长和多数老师未来将持续轮岗。而教育资源均衡,也意味着以“天价”闻名的北京学区房价格将面临打压。
【2】8月25日,《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经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9月1日正式施行。据悉,《条例》在完善政策措施支持城市更新的总体要求基础上,进一步从标准、规划、用地以及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支持措施。其中,在规划保障上,《条例》明确更新区域内项目在保障公共利益、符合更新目标的前提下,用地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指标可以按照规划予以优化;对零星更新项目,在提供公共要素的前提下,可以采取按比例增加经营性物业建筑量、提高建筑高度等鼓励措施;旧住房更新项目,可以按规划增加建筑量,满足原住户安置需求后的余量可用于保障性住房、租赁住房和配套设施用途。在用地保障上,《条例》规定了土地组合供应、重新设定土地使用年限等措施,进一步增强对市场主体参与更新的吸引力。此外,对于旧区改造、旧住房更新、“城中村”改造等,目前实践中计划编制、认定程序、项目实施等已有较为固定的操作模式的,相关计划和实施等方面,本条例未作具体规定的,适用本市其他相关规定。
【3】8月26日,杭州市重新发布了2021年第二批住宅用地集中出让公告。涉及的出让地块不变,共31宗,面积2873亩。不同的是,此次集中出让与之前相比作了多方面调整:一、设置竞买准入条件,竞买人必须具备一年以上开发资质;明确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不得同时报名竞买(或联合竞买)同一地块,除“竞品质”地块外,同一集团成员企业最多只能参与5宗地块竞买。二、调整土地竞价规则,一般地块溢价率上限由20%调整为15%,“竞品质”试点地块的溢价率上限由10%调整为5%;出让地块达到上限价格后,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线下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竞得人。三、规范购地资金来源,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建立“先承诺后审查”、“即缴即审”的工作机制,对竞得人的全部购地资金组织开展审查。四、严格企业信用监管,竞买人的开发资质、购地资金等必须符合出让公告要求,并对建设品质进行事先承诺。竞买结束后,审查发现竞得(入选)人不符合竞买准入条件或不践诺的,将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将相关违规情况计入竞买人及其投资决策主体社会信用体系;对首次违规的竞买人及其投资决策主体进行约谈,同一集团成员企业第二次违规的,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三年内不得参与杭州市土地竞买。
【4】近日,南京市出台《关于提升全市新建商品住宅规划品质要求的通知》。其中对于停车设施,《通知》要求居住区原则上应采用人车分流的交通组织形式,住宅建筑除访客车位和特殊车位外一般不得设置地面机动车停车泊位;居住区入口处有条件的应设置出租车停靠泊位和共享单车停放区域;设有地下机动车库的各单元电梯,均应通达至每层地下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一般应布置于本栋地下室,地下非机动车库车辆出入口与住宅单元入口的距离不应大于100米,非机动车库踏步式出入口推车斜坡的坡度不宜大于20%并做好防滑措施处理。此举不仅有助于直接提升小区居民的安全性,还能起到提升城市土地使用效率的作用。
【5】8月26日,安徽省住建厅等九部门下发《安徽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联合部署,未来三年阜阳将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据悉,此次整治重点在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四大领域。按照计划,2021年9月底前,为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10月至2024年,为检查和整改阶段。对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网络媒体及从业人员,将依法采取警示约谈,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证书等措施,并予以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逾期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