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一科技收警示函:未按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中新经纬9月22日电 文一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安徽证监局警示函:因2020年,公司累计与控股股东关联方上海静烟商贸有限公司、合肥诚晟商贸有限公司等之间存在非经营性往来2.15亿元,拆出资金及相关利息均已在2020年12月31日前归还。上述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及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安徽证监局决定对文一科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文一科技对此表示,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将充分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严格规范内部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