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财经委:尽快提出房地产税法提请审议时间安排

  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12日建议,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扎实做好税收立法评估和可行性研究,提高税收立法质量和效率,尽快提出将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关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契税法、印花税法、房地产税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改)等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时间安排,按时提交审议,确保完成党中央确定的2020年实现税收法定的任务。

  新华社12日对外发布了《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在“做好2019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建议”中,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税制改革的要求,实现税制改革与税收立法的有机衔接和相互促进。加快研究制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3月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表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重要的立法工作,按照这一原则,新开征的税种应当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相应的税收法律,现行的税收条例要通过修改上升为法律。

  乌日图表示,截至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制定了环境保护税法、烟叶税法、船舶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车辆购置税法,修改了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同时对资源税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下一步,财经委将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抓紧增值税法、消费税法、房地产税法、关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契税法、印花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改)等法律草案的起草,做好法律草案的初步审议,确保按时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立法任务。

  “房地产税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会同财政部组织起草,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等方面的工作,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乌日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