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百欣花园小区未上交大修基金 法院兑付300余万执行款

昨日,莲湖区法院为百欣花园业主99人兑现了300多万元执行案款,标志着99人与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完毕。

未将大修基金等交给房管部门

业主起诉开发商

2013年1月9日,郑某等99人分别与西安海粤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位于西安市沣惠北路的大兴新区百欣花园小区房产。2014年1月,购房者收房时将房产的大修基金、契税、办理产权证费用、燃气报警费以及商品房差价交付开发商。合同约定,开发商在540个工作日内为业主办好房屋产权证,但至今产权证未办理,也未将大修基金、契税等交给房管部门,也未安装燃气报警器。

2017年2月,99名业主向莲湖区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西安海粤公司返还专项维修基金、房屋面积差价款及契税、产权证费用。同年6月,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99名业主的请求。

判决生效后,被告没有主动履行。2017年8月至12月,99名业主分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共计303万余元。

开发商法定代表人被限制出境

法官现场了解情况

同年8月,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限期申报财产。同时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地下车库、车位336个、奔驰汽车一辆,冻结银行账户。由于被执行人未能申报财产,且以资金困难为由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法院决定对其法定代表人李某采取了限制出境的强制措施。

为了妥善处理该系列纠纷,莲湖法院院长刘群、执行法官曹青元深入百欣花园现场查看,与业主座谈,了解纠纷的“瓶颈”难题。从安全层面讲,百欣花园当时没有整体竣工验收,未做消防工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从法律层面讲,所涉及的房产是有权利瑕疵的,西安海粤公司大部分资产被法院查封,可以说是资金链断裂、经营停滞,没有能力清偿债务。

法院多方协调解决问题

被执行人也送来锦旗

经反复研究,法院多次与相关部门协调,并反复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沟通,最终李某同意由个人筹款替公司垫付收尾工程款项,给法院的监管账户打入200万。在莲湖区法院、大兴新区管委会、市房管局、市建委等相关部门协调下,百欣花园小区的消防工程于2018年9月完工。被法院查封的336个车位,由法院与多部门对车位处置的相关手续进行了完善,使被查封的车位具备了销售条件,同年11月由开发商自行销售,车位销售款进入法院监管账户。随着法院执行工作的推进,小区消防、供暖等工作的完成,小区居住环境得以改善,被执行人对待法院的执行态度也从消极对抗到积极履行。

2018年12月底,法院与西安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对接,将应当向业主兑付的大修基金、契税、面积差价款交到了该中心。

今年1月3日,兑付大会在莲湖法院召开。业主们向莲湖区法院赠送了锦旗,业主代表向法院的工作表示感谢。同时,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李某也向法院送上了一面写有“恪尽职守,服务企业”的锦旗。 华商报记者 宁军 通讯员 詹保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