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市民拨打本报热线称,其居住的西二环万强艺术家小区消防通道常年被“霸占”,用作停车场,存在很大的消防隐患。
“虽说通道大门上贴了‘消防通道 禁止停车’几个醒目的大字,但依旧有车主不自觉,将车辆停放在该通道上,有些车辆已经停放超过10天了。”昨天下午,看到记者在小区门外拍照,小区居民称:“希望媒体曝光了,就有人来把车开走了。”
在该小区东1门南侧50米左右区域,记者看到,一个十余米宽的黑色栅栏门外,纵横交错地停放着多辆私家车,其中还有一些车辆紧贴着马路。由于该小区的消防通道大门在沿街道路内侧,一条通往大门较为空旷的道路在被车辆停放后,俨然成了一个临时停车场。
采访中有居民表示,将车辆停放在此的大多是周围住户和商户,还有一些是来这里办事临时停放的。记者数了一下,这里停放的私家车共有12辆之多,一旦出现突发火情,若挨个通知挪车,将严重影响救援时间。“如果真的遇到着火了,消防车该如何通过?”记者采访期间,不少小区业主都对消防通道被“霸占”表示出担忧和无奈。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私自占据、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属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单位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