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版)》,2019年1月10日起执行。同2005版老标准比较,新标准对我省利用较粗放的工业用地加严了控制,而对教育、医疗等公益类设施适度放宽了指标,还新增了物流园、养老设施等行业的用地标准。
省自然资源厅相关工作负责人徐勇告诉记者,建设用地控制标准是工程项目设计、建设项目准入及土地审批、供应、供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具有强制效力。随着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2005版老标准已不能满足现实之需和节地导向。我省组织相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成立专门课题组,收集国家和行业标准、参照先进省市标准、实测剖析我省样本、反复征求意见,完成了标准的修订完善。
我省建设用地中占比大、利用较粗放的工业用地,是本次标准修订的重点。新标准针对食品加工、纺织、造纸、化学、医药、通用设备、汽车、船舶等33个行业大类,逐个规定了投资强度、容积率、亩均产值、亩均税收、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等7项指标,比2005版新增了亩均产值、亩均税收等2个指标。同时,将33个工业大类又划分为89个中类、136个小类,对每个小类新增了“定额指标”,按照生产规模将项目分为大中小型,规定了每个级别的单位产量用地上限。
对农村居民点用地,针对当前农村宅基地面积超标、闲置空置数量较多、不同地区面积差异较大等现状,新标准按照城郊、远郊、平原、山区等不同类型明确了新建宅基地用地标准。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制定了农村新型社区用地控制指标。
新标准对工业用地有所收紧,对教育、医疗等公益用地则适度放宽,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对幼儿园、普通中小学,生均用地都有所提高,容积率上限也从原来的0.6放宽为0.65。新标准还新增了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建设用地指标要求。
医疗卫生机构的用地标准也有所放宽。如1000张以上床位的大型综合医院,新标准从老版的每床用地109平方米,放宽到111平方米,容积率下限由原来的1.0降低到了0.7。同时,新标准还将老版的“医院”细分为综合医院/中医院、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专科医院等,针对不同类别的医院分别提出了指标要求。
相比国家标准,山东的新标准还增加了部分行业的用地指标,标准体系更加完善。如新增了老年人设施建设用地,分为老年养护院、老年公寓、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住宅,分别确定了建设用地指标;物流园区按货运服务型(空港型、港口型、陆港型)、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综合服务型,分别规定了投资强度、物流强度、园区规模等。
徐勇告诉记者,这次标准调整加严了我省的建设用地控制,调整后,我省的控制尺度在我国各省份中处于较严水平。这将促进我省节约集约用地,倒逼新旧动能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