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建设成本,记者从济南市城乡建设委获悉,针对济南工程建设成本增长过快、部分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经营困难等问题,济南市印发《关于降低工程建设成本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七大推进举措,切实帮助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解决难题。据悉,这一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综合性的降低建设成本的实施意见,创全国先例。
自2018年以来,济南市工程建设成本增长过快,建筑材料价格持续走高,且部分建材供应商要求企业必须现金支付购买,导致部分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现金不足、资金周转困难,面临空前经营压力。
《意见》从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降低企业用工成本、降低企业建材成本、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差异化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深化“放管服”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等七个方面入手。其中,企业用地方面,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细分地下空间用途和层数,降低地下停车场(停车库)用地价格,大幅下调地下二层、地下三层用地价格,地下三层以下不再计算土地价款。
《意见》还创新供地方式,实行弹性出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等灵活多样供地方式,降低企业用地取得成本;鼓励工业项目利用原有土地进行改造开发,原依法取得的工业用地对因增建厂房提高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同时,细化新兴产业用地分类,根据不同用途下调评估修正系数,降低用地价格。
《意见》还明确,要综合多项措施方案,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等进行清理,推行收费清单“一张网”公示制度;减轻企业所得税税负、企业研发费按照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给予税前加计扣除。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