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个车位卖给运营公司 业主购买两年才能过户

华商报讯(记者 佘晖 摄影 佘樱)一个小区的车位被一家车位商业运营公司买走1000个,然后称降价出售给业主,然而小区不少业主并不买账,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业主:

买车位要签转让协议

两年后产权过户

保利拉菲公馆小区位于西安凤城十路与未央路十字东侧,为南北两个小区,北区建成已久,业主入住率较高,南区新落成不久。

“我们小区的1000个车位被一个公司买走了,现在正向小区业主销售呢。”业主杨女士介绍,小区的开发商称,此前曾出售过不少车位,但现在小区业主再想买车位,只能从西安易车位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手中买二手车位了。

一名业主称,该运营公司在北区物业办二楼设立的车位销售部内挂着一份用木框装裱起来的开发商说明,内容显示已将1000个车位卖于该公司,业主与该公司签订协议购买车位等同于和开发商销售业主的同等的权利。但业主们了解到,运营公司是在没有拿到产权证的情况下出售这些车位的,说两年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现在只签《地下平面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和《地下平面车位产权过户补充协议》,要求业主全款支付12.8万元到13万多元,不少业主感觉不妥。

该小区业主提供的两份协议显示,两协议约定业主与该车位运营公司之间的交易为使用权转让,待两年后办理产权并过户给业主,如果两年内因法律规定或政策原因出现变故,销售方不构成违约。

不少业主担忧,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几乎全是对业主的限制,而销售方却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销售人员:

公司也是业主

1000车位已售出50多个

昨日上午,华商报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办,远远就看到物业门外设有车位销售中心标识。

进入物业办公室一楼,前台一名保利物业的女工作人员见有人咨询车位事宜,简要介绍了西安易车位商业运营有限公司购买车位的事,并联络了一名销售人员。

在二楼销售中心,记者看到几名业主正在签署协议,销售人员让记者看了挂在墙上的开发商说明后表示,他们的车位目前很紧俏,南北两个区同时在卖,已售出50多个了,目前多栋住宅楼下已售罄,只剩下一些稍远的车位。

一名销售人员表示自己是小区业主,公司也是小区业主。由于车位不限购,公司就团购了1000个车位,一是帮开发商清盘,二是为业主们省钱,公司也能从中获得利润。“我们是团购,价格肯定低,一个车位卖13万,之前直接从开发商手里买要十八九万元。”这位销售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目前确实尚无产权,得看开发商协助办理产权的时间。

根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的停车需要。再根据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西安市物价局2011年8月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车库租售管理的通知》相关内容,车位配比不超过1∶1时应按照每户业主只能购买一个车位、车库的原则销售;暂未售出的车位、车库由开发建设单位租赁经营;车位、车库销售、租赁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据记者了解,该小区南北两个区共计3000户,车位比为1:1.1,也就是说基本是1户对应1个车位的配比。

采访中,有业主表示,开发商给一家业主一次性销售1000个车位的做法显然是不合适的,有囤积嫌疑。虽然运营公司的车位售价确实不算高,但买车位却要签署使用权转让协议,明确约定两年后才能产权过户,而且协议中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显然不对等。

据了解,不少业主已经拨打了市民服务热线12345反映此事,正在等待反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