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郑州路片区是主城区为数不多的尚未实施改造的城中村,历时20多年多次启动都未成功的“老大难”!郑州路片区位于重庆南路以西、商丘路以东、商水路以北、李村河以南,包含香里村、闫家山村、沙岭庄3个自然村,占地约900亩,约3500户,涉及郑州路两侧和郑州路19号两个项目。
蓝色的大门上写着“拆”
随处可见的狭窄小巷和斑驳的墙壁
一家屋子的门头上被挂上了破烂的塑料布,随风飘荡,像是在低诉往日故事。
项目征收区域除部分筒子楼外,均为50、60年代的破旧平房。
院内的一景
院内的厕所大多为“旱厕”
据记载,闫家山村建于明朝初年,距今已经有600多年的历史;而相邻的香里村和沙岭庄,则是1958年建设崂山水库和青岛化工扩建时,原居民搬迁而来形成的。
最后的热闹
搬家公司的车辆来来往往,路边的废弃物越堆越高,这是这座村子最后的热闹。
鼓励居民签约腾房的横幅随处可见,搬迁后的房屋前一片狼藉。
路旁随处可见搬运车
一居民正在搬家腾房
按照规定,居民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至2019年1月23日,在此时间段签约腾房的居民,将给予“进门算面积”、速迁奖等奖励。
关于房屋征收的说明贴在了村子里最显眼的位置。
该片区内房屋评估单价大都在每平方米24000元以上,是周边区域历史上房屋征收最高的补偿价格,给广大居民送上了最大实惠。
青岛这处城中村终于拆了!已有人收到521万补偿款…今年这些人也有望住上新房
1月20日,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公开发布了“2019年市政府在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重点办好的十件实事”,其中第7项为:启动棚户区改造2.8万套(户),提升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
棚户区改造范围是如何界定的?什么样的房屋会被纳入改造范围?认定程序是怎样的?对此,官方给出了政策解读:
棚户区改造范围是怎样界定的?
我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包括全市范围内危旧房、城中村、城边村。危旧房是指用于居住的筒子楼、破旧平房和倒危房。其中,筒子楼是指缺少独立厨房、卫生间等基本生活配套设施的非成套住宅楼;破旧平房是指没有给排水、燃气等基本公共配套设施,居住条件恶劣且房屋破旧、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平房;倒危房是指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房屋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结构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结构稳定性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D级房屋;城中村是指在城市建成区内,土地未被征收或部分征收,原农村居民未转为或部分转为域镇户籍,仍然实行乡村行政建制管理的区域;城边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以内、建成区以外,仍然实行乡村行政建制管理的区域。
棚户区改造项目认定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各区市政府是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主体和第一责任单位,在提报棚户区改造计划项目前,要组织项目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完成前期摸底工作,在现场勘察和入户调查的基础上,掌握房屋状况、权属、土地性质等基本情况,了解群众征收意愿,分析项目的可行性,确保项目符合改造的范围和标准;在完成前期摸底调查工作后,由区(市)棚改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改、财政和国土等部门对项目进行核查。在综合考虑改造时序、资金来源、财政承受能力、土地供应、群众意愿等因素,统筹辖区规划和经济发展基础上,完成项目立项审批后,即可确认为棚户区改造项目;各区市政府在充分做好棚改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后,按照改造计划项目相关提报程序要求,按级上报至市级、省级相关部门复核备案。
我市棚户区改造是否有整体计划,什么时候可以全部完成?
2017年按照国家、省工作部署,经各区市提报,我市制定了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三年目标,计划启动9.8万套(户)。2018年已经启动4.1万套(户),2019年计划启动2.8万套(户)。2018年,国家棚户区改造资金政策发生变化,由原来的政策性银行贷款变为发行棚户区改造债券,根据相关规定,只有自身平衡的项目方可发行棚改债券。下一步,我市将结合国家资金政策调整和各区市提报情况,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棚户区改造事关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和谐,市委市政府切实把群众意愿作为内生动力,始终将棚户区改造作为改善民生的“托底工程”,自2013年起每年都将其列入市办实事。在工作推进中,全市上下不断创新思路、多措并举、迎难而上,按照“先危后旧、先急后缓、量力而行、分步实施”原则,抓好“抓征收、筹资金、促开工”三个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推行居民监督,积极破解政策瓶颈,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稳步推进。2013-2018年,全市已启动棚户区改造22.5万套(户)。其中,2018年我市计划启动棚改3.5万套(户),实际启动41248套(户),占年计划的117.8%,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019年,我市棚改计划启动2.8万套(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进一步加大综合服务力度,与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下移工作重心,深入一线查摆短板及瓶颈问题,出实招、见实效,为项目开工建设创造有利条件;积极对接市区两级财政等部门,拓宽融资渠道,做好棚改专项债券发行前期准备工作,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及效益最大化,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落实国家、省市“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一次办好”服务,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在项目申报、行政审批、资金申请及监管等方面实现全流程工作协同,提高办事效率;依法加快土地、房屋腾空和房屋拆除工作,为教育、医疗、养老、环保等公共设施提供用地需求。总之,2019年,全市上下将继续鼓足干劲,压实责任,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我市棚改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圆满完成。
近几年通过棚改,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在提高居民居住质量同时,也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成为“宜居青岛”建设的重要推动力。可以预计,随着棚改不断推进,我市城市基础设施覆盖范围将不断扩大、城市功能将显著提升,城市空间将不断拓展,进一步提升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