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医用电梯纳入新建住宅 住建厅:将在高档商品房推广

政协陕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1月26日即将召开。那么十二届一次会议的提案办理得怎样了?

去年全省两会后,陕西省政协提案委员会与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协商,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立案的608件提案中遴选出31件提案,作为由省委、省政府和省政协领导领衔督办的重点提案。截至2018年12月20日,由省委、省政府和省政协领导领衔督办的31件重点提案已基本办复。

除了31件重点提案,事关民生的其他一些小提案办得如何了?

比如,王俊平委员建议,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将医用电梯使用纳入新建住宅楼房建设项目。在完善居家养老体系过程中,配套设施应需进一步完善。建议对在建或已建的高层住宅楼进行排查,由政府出面督促协调有条件改造医用电梯的单位,进行改造。建议陕西省政府将此规定为强制性标准,在新开发楼盘审批时,在医用电梯设置方面把“应设置”改为“须设置”,这样执行程度就会严格。

5月11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复函称,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编制组提出的建议为:从改造担架和利用住宅电梯轿厢对角线入手,提出“容纳担架电梯”的设计参数,选用1600mm×1500mm的轿厢内净尺寸基本能满足要求。下一步打算做好以下工作:1、率先在设区市高档商品房项目大力推广可容纳担架的电梯,住宅项目在规划设计阶段就将设置担架电梯作为必要因素考虑进来。2、建议在优秀设计评选和长安杯等评奖评优项目中,实行一票否决制,没有设置担架电梯的住宅项目,不得参加此类评选评优活动。3、建议在各设区市住宅小区物业部门配置一定数量削角担架(尺寸为1.80m×0.45m),在急救中心担架无法进入住宅电梯时,削角担架可提供及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