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最新通知:未来小区必须配建公立性幼儿园!

2019年1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对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情况进行落实,通知指出未来小区配建幼儿园办为公办/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中国二胎政策已经发行,而最近三胎政策也在“酝酿”中,然而不少家庭表示,养孩子花费之高,光是教育方面是一大笔开销!一胎的养育成本已然这么高了,更何论二胎、三胎! 

247bddea4182fff1c9a3c9384d2fe0dc.jpg

在青岛就读幼儿园,公立幼儿园一年固定费用在9000元上下,而私立幼儿园相差较大,一年费用1.2万元~9万元不等。

公立幼儿园虽然价便宜,但是就读甚至需要摇号,名额严重不足……而屡屡爆出来的私立幼儿园虐童事件,又无法保证幼儿园的办学资质问题。

想要二胎?学前教育费用让家长头痛,其中还不包括兴趣培养班……如今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小区配建幼儿园交由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是破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的重大行动!本来不打算生二胎/三胎的家庭想法可以改变了!而小区内配建的幼儿园就是公办幼儿园,就读也不需要摇号了,省心也省钱!

当然,如果你自行选择了值得信赖的更优质的私立幼儿园,也是可以的!之前网上所传“私立幼儿园将退出历史舞台”纯属误读!

timg (1).jpg

划重点:

通知要求:

新建城镇小区,必须配套幼儿园;

已建小区未规划幼儿园的,必须通过补建、改建或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

已建设好的幼儿园,要及时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质的民办园。

1、城镇小区严格依标配建幼儿园。城镇小区没有规划配套幼儿园或规划不足,或者有完整规划但建设不到位的,要依据国家和地方配建标准,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如果你入手了一套房,不愁孩子学前教育,因为政府会根据标准进行建设,社区达到一定的人口标准会配建幼儿园。

2、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如期移交。——政府会加大力度监督,避免算好日期买好房子,出现小区配建幼儿园没能按时开学的现象。

3、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使用。——强调小区配建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以后不用担心小区幼儿园突变成私立学校,学费一下涨到两三万的现象啦。

如今《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一出,购房者置业时不再担心小区配建幼儿园变私立,因为均规定为公立/普惠性民办学校,学费让家长轻松不少!

timg (2).jpg


以下为通知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是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重要途径,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2018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并对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情况进行治理作出部署。为落实相关要求,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开展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履行政府责任,依法落实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定,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聚焦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治理,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切实办好学前教育,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期盼。

二、工作任务

1.城镇小区严格依标配建幼儿园。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应将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予以建设。

城镇小区没有规划配套幼儿园或规划不足,或者有完整规划但建设不到位的,要依据国家和地方配建标准,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对存在配套幼儿园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的,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办理竣工验收。

2.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如期移交。已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应按照规定及时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未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应限期完成移交,对已挪作他用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对移交的幼儿园办理土地、园舍移交及资产登记手续。

3.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使用。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后,应当由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办成公办园的,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做好机构编制、教师配备等方面的工作;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的,要做好对相关机构资质、管理能力、卫生安全及保教质量等方面的审核,明确补助标准,加强对普惠实效及质量方面的动态监管。

三、工作措施

1.摸底排查。各地以县(市、区)为单位,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针对规划、配建、移交、使用不到位等情况,分别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该项工作于2019年4月底前完成。

2.全面整改。针对摸底排查出的问题,从实际出发,认真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按照“一事一议”、“一园一案”的要求逐一进行整改。对于已经建成、需要办理移交手续的,原则上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对于需要回收、置换、购置的,原则上于2019年9月底前完成;对于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原则上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相关建设规划,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3.监督评估。对各地自查、摸排、整改等环节加强督导、监督和评估,并针对关键环节适时进行抽查,对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地区进行通报。

四、组织实施

1.建立治理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小组,组长由协助分管教育工作的国务院副秘书长担任,成员由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治理工作联合办公室设在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各地要参照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治理工作协调。

2.落实治理责任分工。按照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明晰各项工作的主责部门及配合部门,建立联审联管机制,切实把摸底排查、全面整改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教育行政部门要参与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验收、移交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要参与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项目规划布局,对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项目按程序及时办理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自然资源部门要根据国家和地方配建标准,统筹规划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将小区配套幼儿园必要建设用地及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按相关规定划拨建设用地。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筑设计、施工建设、验收、移交的监管落实。机构编制部门按程序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涉及的机构编制工作,根据办园性质,分别由机构编制部门和民政部门依法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在治理工作中,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

3.加强治理工作保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制定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治理步骤,细化工作分工,压实部门责任,完善治理举措,确保治理工作如期完成。要加强社会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布治理工作方案、整改措施及治理结果。畅通群众反映意见渠道,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

健全部门工作联动、形势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对在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造成学前教育资源严重流失等失职渎职行为和违法违纪案件,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要及时总结治理情况,制定完善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形成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治理工作方案、反映意见渠道以及摸底排查、整改等情况,要及时报送治理工作联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