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住房保障网越织越密,让不少家庭圆了安居梦。不过,在一些大城市特别是一线城市,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租赁需求依然难以得到很好的满足。有机构调查显示,月租金超过6000元的房源,明显供大于求;在3000—6000元这一区间,供不应求;而月租在3000元以下的区间,供应不足需求的一半。可见,住房租赁市场的供需矛盾主要反映在中低收入群体上。
究其原因,一是公租房从建设入市到形成有效供给需要时间,短期内难以产生规模效应。此外,有的城市公租房比较偏远、配套不完善,减弱了吸引力。再有,一些地方租赁市场的供给侧创新“向上看”的多,“向下看”的少,比如近年来逐渐兴起的分散式长租公寓,通过重新装修、增值服务,优化了租房品质,此举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高收入群体的租赁供给,反而挤出了中低收入群体的租赁供给。
如果不能有效填补中低收入群体租房的供给缺口,那么违建群租房的安全隐患就很难根治,年轻人、新市民的幸福感也许会逐渐削弱,租金可能形成的挤出效应也不利于拉动消费。补齐中低收入群体租赁短板,亟待多些像水泥管房这样的有针对性的创新。
多些“向下看”的租赁创新,首先需要对市场做更深入细致的研判。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2019年要“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把加快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列为今年重点工作、中心任务,都说明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各地要利用良好的政策氛围,对中低收入者租赁缺口到底有多大,痛点集中在哪儿,如何精准供给等问题,做更广泛的摸底调查,结合地方实际设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政策目标和发展规划。
多些“向下看”的租赁创新,更要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租赁机构等主体对市场感知最为敏锐,长租公寓等新型租赁在机构主导下发展迅速就是例证。租赁短板正是市场蓝海,房地产企业应该目光下移,多开发一些低配版长租公寓以满足更多中低收入群体的租赁需求。
多些“向下看”的租赁创新,也需要政府更多政策支持。比如通过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机构和个人将房子出租给中低收入者;细化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使业主在租期内不能随意提高租金,切切实实让中低收入群体从中受益。
满足群众住有所居的需求,要做的事情有很多。经常了解民意,从细微处感知百姓冷暖,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办法总比困难多。(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