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十一路棚户区改造,市民住上新房。资料片
老旧小区的改造一直是不少居民关心的事,在政府报告中提出,2019年济南将实施358个老旧小区、721万平方米改造整治,既有住宅加装电梯200部,同时对一些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实施产权回购、有机更新。
老旧小区怎么改?改造后会呈现出什么效果?产权回购又是如何具体操作的?27日,济南市政协常委、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城市更新局)党委书记、局长徐春华进行了解读。
让老旧小区焕发“新”生
27日,徐春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三旧改造区”是城市更新中提出的一个概念,主要是指旧厂区,即工业厂区遗存;旧住区,即老旧小区;旧院区,即旧的单位宿舍等。
政府报告中提出,针对老旧小区,2019年济南市将实施358个、面积721万平方米的改造整治,以解决老城区环境品质下降、空间秩序混乱问题。“具体来说,比如配合拆违拆临,杆线落地,建立一些公共配套设施等等,经过一系列措施,提升居民的居住品质,让老旧小区有‘新’生活。”徐春华说。
据了解,针对一些1995年之前的老小区,排除列入拆迁计划的,今年将全部改造完成。
同时,2019年济南将加大征收拆迁力度。徐春华称,目前棚户改造已进入攻坚期,今年将推进36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建设安置房4.4万套。
“老城区剩余的都是一些零散的棚户区,要‘啃硬骨头’,需要加大投入。”徐春华说。
根据数据显示,2005-2015年全市共完成改造约14万户,建设安置房超过600万平方米。在2016年济南市城市更新局成立以来,棚改旧改、征收拆迁工作全面提速。2016-2018年连续3年提前超额完成省棚改任务,征收拆迁也接连创下历史最好成绩,3年共完成征收拆迁181404户、4368.96万平方米。
尤其是经十一路棚改项目,仅用了不到18个月时间,就高标准高质量建成了17栋、约53万平方米安置房,创造了棚改征收的“济南速度”。
产权回购以“保护”为目的
政府报告中提到,对具有保护价值的传统建筑实施产权回购、有机更新。徐春华称,目前城区内留有一些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这些建筑还达不到历史建筑的层级和标准,但又极具保护价值,随着年代的增加,可能会上升到历史建筑,“所以要把工作做在前面,实施保护。”
据了解,该类建筑目前集中在明府城和老商埠区。“拿老商埠区的一园十二坊来说,这里许多建筑产权结构比较复杂,有的属于国有公司,有的属于集体财产,有的属于个人。”徐春华说,“但目前这些地方不可能实施大面积的城市更新,但许多居民愿意更新,进行产权回购也满足他们的需求。”
“居民有意愿的可以搬走,由平台把产权收回,拆除违章建筑,修缮提升,再保护起来。”徐春华说,整个过程并非强制性。
“但修缮和调整需要很大的投入,居民自己做会有困难。而实施产权回购,有利于业态的调整,更好地保护建筑。”徐春华说,“产权回购过来,目的是将他们保护起来,而不是拆除。”
“这里面还提到了‘留、改、拆’,留是保护的意思,改是修缮和更新,拆是指拆除违章建筑,三个字的意思是指以保留保护为主,改造修缮为辅,拆除违章建筑。”徐春华说,“现在项目已经启动,市民有多少需求,就做多少,不仅仅限于明府城和老商埠区两个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