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再扩容!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才能实现城乡融合发展。1月17日,记者从自然资源部网获悉,贵阳入选试点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城市。

在自然资源部联合住建部发布《关于福州等5个城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意见的函》(以下简称《意见函》)指出,原则同意福州、南昌、青岛、海口、贵阳等5个城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此前,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13个城市第一批被纳入试点范围。

资料图:贵阳观山湖区在建楼盘

据悉,允许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将增加住房紧张的城市,特别是特大和超大城市的住房供给,缓解住房的供需矛盾。同时,拓展农村集体土地的用途,增加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对此,两部委在《意见函》明确,试点城市要严格落实试点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要将项目选址、开工建设、运营管理等各环节监管落到实处。健全合同履约监管机制,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建立租金监测监管机制,租赁项目要合理确定租金,建立公开透明的租金变动约束机制,支持长期租赁。鼓励金融机构参与试点建设,依法依规提供金融产品服务,严禁违规提供“租金贷”。

此外,在试点过程中研究加强公共服务配套,建立承租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机制,支持其依法享受教育、医疗卫生以及养老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权利,推进集体租赁住房纳入政府主导的住房信息租赁服务与监管平台管理,落实住房租赁企业备案管理,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促进节约集约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