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日从市政府获悉,《西安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升级方案》正式印发。我市将力争用3至5年时间,对全市2000年以前建成、具有合法产权、未列入危房或棚户区等拆迁改造计划、标准成套的老旧小区,由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统筹负责,组织业主单位、基层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和居民意愿进行综合改造,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重点推进“三环、五周边、七区、八线”等区域改造工作,全面消除“三无小区”(无产权单位、无有效管理、无业委会)脏乱差现象。将老旧小区打造成“环境整洁、配套完善、管理有序”的美丽新家园。
今年实施200万平方米以上综合改造任务
根据《方案》安排,2019年,各区县、开发区开展摸底排查,建立既有住宅(小区)信息平台,制定老旧小区改造“清零”计划。2019年,实施200万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改造任务。2020年至2021年,基本完成主要道路沿线、重点区域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全面消除“三无小区”脏乱差现象。国有企业家属区“三供一业”维修改造、户表改造完成既定目标任务。2022年,基本完成全市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促进老旧小区可持续发展,按照“123”工作模式推进实施。“1”即建立自治自管组织。根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未能及时成立的,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充分发挥社区、基层党组织作用,推进居民自治自管,组织群众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2”即健全两项长效机制。健全物业管理机制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机制。对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机制的老旧小区,引导业主补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3”即开展三个层面改造工作。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开展“三治六改九提升”。其中,三项小区环境整治、六项重点民生改造为基础改造内容,九项小区综合提升为居民自选改造内容。小区环境整治:整治违法建设、整治危险房屋、整治环境卫生。重点民生改造:改造用电设施、改造给排水管网、接入天然气设施、改造技防消防安全设施、改造屋面防水、改造破损道路及附属设施。小区综合提升:提升景观环境、完善环卫健身设施、完善停车设施、提升通信设施、提升公共用房、建筑节能及屋面立面改造、改善楼道环境、加建电梯、增建社区用房。
成立西安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市发改委、市房管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市政局、市水务局为办公室副主任单位,其他市级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参照“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机构,统筹各职能部门和单位职责,归集各类资金,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加大财政补助建立受益者付费机制
在资金方面,《方案》指出,城六区实施的项目,按照《西安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市级补助标准》核算补助额。施工合同签订后,拨付市级补助额的40%,工程决算完成后,核拨补助尾款。郊区县按照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方式,给予资金奖励。
对各区县“三无小区”,能够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改善小区环境,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在质保期满一年后,改造成果无反弹,给予资金奖励。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将老旧小区综合改造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中省资金和政策性贷款,有条件的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确保配套资金到位。
利用社会资金。探索居民、市场、政府多方共同筹措资金方式,建立受益者付费机制。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利用社会资本占总造价20%以上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项目,质保期满并审核通过后,给予资金奖励。
加强资金统筹。自来水二次供水及抄表到户改造、居民用电户表改造、雨污水分流等专项资金,在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中,以区为主体统筹使用,做到统一设计、统一实施、统一验收、统一移交。杜绝反复开挖,层层分包、转包。社区用房建设、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物屋面立面整治、立体车库建设、加建电梯、拆墙透绿以及健身器材配置、光纤入户等补助资金或专项工作,按照既定程序,优先用于老旧小区综合改造。
各专项工作牵头部门、实施单位不得擅自增加收费内容,不得向实施主体摊派。各单位不得多头申请改造经费,不得推荐施工单位和工程材料。
实施主体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要充分征求居民意愿,组织入户调查(入户率不得低于90%),支持人数应达到小区业主总人数的2/3以上。按照行政效能革命要求,对列入计划的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项目,规划、市政、房管、城管、发改、物价、水务、工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水电气暖以及通信等单位指导,建立绿色通道,简化办理审批手续,指定专人负责一站式服务,并按规定对应减免费用进行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