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谭勇)3月1日,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当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规定,全面实行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办法》规定,建筑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及建筑工人,均纳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范畴。建筑企业应与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其进行基本安全培训,并在实名制管理平台上登记,方可允许其进入施工现场。
据了解,为确保《办法》落实到位,施工现场原则上实施封闭式管理,设立进出场门禁系统,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不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的工程项目,应采用移动定位、电子围栏等技术实施考勤管理。
《办法》要求,建设单位应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按时足额付至建筑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