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半年,楼市政策大盘点!

时光飞逝,恍惚间2019年上半年已经过去,回顾上半年的楼市政策,首先想起的仍是那句“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接下来,我们一起回顾2019年上半年各地的楼市政策。

2019.1.3

青岛高新区购房暂停摇号不少楼盘现“房多人少”

1月3日中午,青岛市城阳公证处发布消息称,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高新区分局通知,暂停执行《青岛市高新区商品房公证摇号售房规则》。

2019.1.4

海南海口进一步放宽人才落户的学历年龄等条件

海口市进一步放宽人才落户的学历、年龄等条件,从年龄上,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是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资格人才从40周岁放宽至55周岁,全日制专科学历或高级工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人才从40周岁放宽至45周岁。

2019.1.5

兰州取消部分区域住房限购 限购区域取消社保、纳税证明

1月5日,甘肃省兰州市突然发文对城市部分区域取消限购;继续限购区域则不再需要提供社保、纳税证明,非兰州本地户籍的家庭购房将更加便利。

2019.1.11

广州放松户籍政策:本科学历不超过40周岁即可落户

1月11日下午,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公布《通知》,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条件进行了较大幅度调整:放宽引进人才入户的年龄限制,学士、硕士和博士分别从35、40、45周岁调整到40、45、50周岁。

2019.1.23

大连积分落户新规:取消房屋办落户后3年内不得转让

大连积分落户新规:取消了“参与积分落户的房屋办理落户后,3年内不得抵押、转让”、“落户新市区满5年可迁主城区”等限制,并对其他条件进行了相应的难度降低。

2019.2.11

江苏常州落户条件放宽 降低购房投靠准入门槛

常州市政府于日前下发关于印发《常州市户籍准入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通知。根据《规定》,取消了投资纳税落户设置,放宽了准入条件。

2019.2.13

西安落户条件再放宽:本科学历落户不受年龄限制

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13日发布《通知》。《通知》明确,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迁入西安市落户不受年龄限制。

2019.2.14

南京3月起将实施积分落户新办法 放宽社保缴纳门槛

2月14日,南京市政府在公布了修订后的《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新办法上调了社保和居住分值,并放宽社保缴纳门槛,由原来的“2年内连续缴纳社保”变为“累计缴纳社保不少于24个月”。

2019.2.20

合肥首套房贷款已结清的买家购买二套房时可按首套利率执行

安徽合肥的部分银行在“限贷”上释放出利好,对于首套房贷款已结清的买家,在购买二套房时仍执行首套利率,从而降低了购房者的成本。

2019.2.27

继续“抢人”!南京人才落户政策延长一年

南京市公安局发布最新通知:《南京市关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来宁落户实施办法(试行)》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2月29日,其他政策不变。

2019.3.4

青岛再出新政 就业可领安家费:博士15万 硕士10万

吸引高层次青年人才,青岛再出新政。3月4日,山东省青岛市人社局宣布,2018年6月6日以后,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初次就业或创业并具有青岛户籍的可申请一次性安家费。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

2019.3.17

海南重启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17日发布通知称,该省自今日起重启受理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旨在减轻缴存职工,特别是购买2017年9月28日前取得出让用地开发建设或采取装配式建造方式建造的新建楼盘的部分缴存职工,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负担。

2019.3.18

石家庄“零门槛”落户: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近日,石家庄市进一步推动户籍管理“效能革命”向纵深发展,全面放开了城区、城镇落户限制,并将户口迁入审批权限直接下放至各城镇户籍派出所。

2019.4.2

海南调整购房政策:这些人才无海南户口也能买房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近日公布《关于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补充通知》,《通知》就解决总部企业人才住房、满足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基本住房、给予人才购房信贷支持等四方面细则方面进行说明,其中总部企业人才和事业单位人才在符合条件下享受本地居民购房待遇,本人可在海南购买1套住房,《通知》于3月22日起施行。

2019.4.18

内蒙古呼和浩特:大学毕业生3年以内可半价买房

4月18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大学毕业生安居工程(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对外公开。其中提到: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往届3年及以内),可半价买房。

2019.4.22

长沙停止二套房契税优惠,4月22日起按4%税率收取

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住建厅下发《关于调整长沙市第二套住房交易环节契税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在长沙市范围内停止执行对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即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按4%的税率征收契税。

2019.4.22

宁波出台人才新政!大学生购房补贴来了

4月22日,宁波市发布了最新的人才政策解读,涉及高层次人才、基础人才、应届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青年精英人才、青年留学归国人才这五大类人才。

2019.4.24

西安调整公积金政策:暂停西安地区以外购房提取

据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3消息,5月13日起,该中心将实施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一级响应措施,暂停西安地区(含西咸新区)以外购房提取公积金。

2019.5.1

上海崇明告别“毛坯房” 5月1日起实行商品住宅全装修交房

为打造绿色发展的“上海样本”,上海市住建委与崇明区共同制订《崇明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于5月1日施行,要求崇明区的新建商品住宅(三层及以下的低层住宅除外),以及保障性住房中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应实行全装修交付。

2019.5.11

苏州楼市调控新政:工业园区全域二手房限售5年

5月11日晚间,苏州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新政对工业区及其他部分区域内土地出让报价、预售证领取、新房限售3年、二手房销售5年、人才优先购房等作出调整。

2019.6.1

6月1日起,青岛公积金贷款还完后即可再次申请使用!不需再等2年

自2019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要求各单位应当为其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明确了入职、离职等月份住房公积缴存额确定标准,调整了同城转移管理模式,增设了集中封存管理账户,制定了违规办理缴存业务的惩戒措施,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2019.6.5

重磅!北京调整购房资格审核中的个税执行标准

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市人力社保局共同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购房资格审核中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标准的公告>的补充公告》,对购房资格审核中的个税政策执行标准做出相应调整。

2019.6.10

嘉兴公积金出新规了!单人最高贷45万,双人最高贷90万

6月10日,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制度主推中心城市品质提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新政策明确,因实施市区十大标志工程、“拎马桶”、“筒子楼”和“城中村”整治,以及城市有机更新等中心城市品质提升项目推进中涉及房屋征收或收购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可享受两种政策。

2019.6.20

楼市调控出重拳 西安颁布最严限购令

6月20日,西安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方发布新政:户口落到西安1年可买房;社保在户口不在5年可买房;临潼限购!

预计下半年我国房地产政策将会保持连续稳定。从实际情况看,政策对于市场保持高度的敏感性,哪里市场有变化哪里就有潜在政策。政策总体稳定的背景下,一城一策也是下半年及更长时间的政策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