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人
大家关注已久的
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
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合格家庭名单
从昨天起就进入公示阶段啦!
据了解
本批次初审合格家庭共4726户
房源共计472套
位于坂田街道和坪地街道
风清林苑
位于坂田街道发达路
户型二房338套
(建筑面积约57㎡—59㎡)
基准租金标准为26.93元/月·平方米
风清林苑户型图
坪达雅园
项目位于坪地街道福照街
其中一房无障碍住房2套
(建筑面积约59㎡)
两房132套
(建筑面积约60㎡)
基准租金标准为13.47元/月·平方米
坪达雅园户型图
接下来
随发布君一起来看看相关信息吧
一、公示时间和方式
从7月8日至7月12日,在龙岗政府在线区住房和建设局子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网址:http://www.lg.gov.cn/bmzz/zjj/
二、信息校正
(一)申请人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交书面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对公示信息无异议。
(二)不合格的申请家庭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内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复核符合条件的,发布终审名单时一并公示。
三、看房时间
7月9日至7月1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请初审合格家庭以自愿为原则,根据流水号在规定时间自行前往各项目看房。最终选房排位请关注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的终审通告。
五、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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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述房源暂定2019年9月交付,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房屋均为简装,具体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为准。
(二)如需放弃本次认租,申请人应在7月8日至7月15日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至6:00)到深圳市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提交书面撤销认租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按上述要求办理了撤销认租的不计入弃选次数。
(三)合格认租申请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的家庭人口数,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但非共同申请人应当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四)合格家庭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有所选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当日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批次选房处理。放弃选房行为累计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库。
(五)本次公示的合格认家庭中,主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为民政局认定的廉租保障对象、抚恤定补优抚对象或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以及经计划生育管理部门认定的计生困难家庭,应认真核对公示内容中有无相应信息。如公示内容无相应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内到深圳市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认租家庭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六)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申请人的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若轮候信息发生变化导致申请人不再符合轮候条件的,将被取消轮候资格,已选定住房的,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七)申请人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八)书面材料受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三楼319室,咨询电话:28589935、28589936)
下面,贴心的发布君为大家附上
看房时间安排表
初审合格的家庭
今天就可以去看房啦!
来源:龙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