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深圳入选住房租赁试点城市

住建部公示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入围城市名单,其中包括北上广深等16大城市。

7月18日,根据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的通知》和《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的通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近期组织开展了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竞争性评审工作。

按照竞争性评审得分,排名前16位的城市进入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范围,名单如下(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列):北京、长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厦门、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重庆、成都。

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7月18日-2019年7月24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财政部综合司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012017年深圳出台住房租赁相关政策

早在2017年10月17日,深圳市已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

意见中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基本形成市场规则明晰、政府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法规制度体系,实现城市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标。

该意见主要包括: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供应主体、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和供应力度、完善住房租赁立法和支持政策、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等几大方面。

其中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供应主体部分提到,将加强租赁住房规划和用地供应,加大各类园区(含总部基地、产业园区、大学园区等)的配套住房、商务公寓只租不售或限期销售用地的供应,进一步完善租赁住房供地方式,新建租赁住房项目用地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出让方案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持有出租的年限;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13号)有关规定,并适度提高企业自持出租的住房比例。

允许商业用房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公共配套要求的前提下,经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允许已建成并空置的商业建筑以宗地为单位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

允许现有住房按规定改造后出租。允许现有成套住房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单位对外出租,但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6平方米,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引导“城中村”通过综合整治开展规模化租赁。各区政府至少要组织开展一项“城中村”规模化租赁试点工作(有条件的区可以街道为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引导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继受单位通过综合整治提升“城中村”的品质,将符合安全、质量、消防、卫生等条件和违法建筑查处相关规定的“城中村”改造成租赁住房并对外长期租赁经营。

02城中村整治、长租公寓只租不售

这两年,深圳市政府大力综合整治“城中村”,万科的“万村计划”以及不少房企和银行参与的“长租公寓”项目等,都在为深圳未来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做准备。

另外,自2017年8月起,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除按规定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或人才住房外,还应按不低于规划建筑面积20%的比例建设自持租赁住房,自持年限为70年。之后,深圳相继在龙华、红山推出了只租不售地块,均由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拿下。

深圳是全国住房租赁市场最大、交易活动最活跃的城市,而以上这些措施都将为深圳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打下基础,深圳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已于2017年12月正式上线。

来源 | 楼市爆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