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折销售!厦门推9500套保障性商品房,这些人可以申请!

还没买房的看过来!29日下午,市建设局召开的“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2018年配售工作”新闻发布会透露:

近期我市将陆续启动两个批次保障性商品房的轮候配售工作。这是我市重启保障性商品房以来,配售力度最大、数量最多的一次。

1、两个批次将提供翔安区新店、同安区祥平、海沧区马銮湾等地铁社区保障性住房期房和洋唐居住区少量现房共约9500套,其中9000套面向本市无房家庭;

2、销售均价按市场评估价的45%确定;

3、房源地处好地段,都是“地铁社区房”

……

洋唐居住区

房源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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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

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包括现房和期房,房源分为三种面积标准,即高层次B类人才房源、高层次C类人才房源及骨干人才房源。其中——

高层次B类人才房源:包含34套位于翔安区洋唐居住区B13地块的现房房源(三房型,约108平方米),及翔安区新店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工程(三房型,约100平方米)、海沧区马銮湾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工程(三房型,约100平方米)的期房房源。

高层次C类人才房源:包含75套位于洋唐居住区B13地块的现房房源(三房型,约88平方米,17套;二房型,约86平方米,58套),以及新店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工程(三房型,约80平方米)、马銮湾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工程(三房型,约80平方米)的期房房源。

骨干人才房源:都为期房房源,安排在新店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工程(三房型,约70平方米)、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工程(三房型,约70平方米)、海沧区马銮湾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工程(三房型,约7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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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

第二批保障性商品房将配售9000套期房房源,包含——

▼新店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工程1744套(二房544套、三房1200套)

▼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工程3864套(二房1304套、三房2560套)

▼马銮湾地铁社区一期工程3392套(二房1460套、三房1932套)

房源售价多少?

从市住房保障办获悉,房源销售均价将按各项目房源的市场评估价的45%确定。具体销售价格如下:

翔安区洋唐居住区B13地块保障性商品房:

市场评估价为31257元/平方米,本批次销售均价为市场评估价的45%,销售均价为14066元/平方米,楼层调节价差为每层50元/平方米。

翔安区新店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工程保障性商品房:

市场评估价为30724元/平方米,本批次销售均价为市场评估价的45%,销售均价为13826元/平方米,楼层调节价差为每层50元/平方米。

同安区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工程保障性商品房:

市场评估价28241元/平方米,本批次销售均价为市场评估价的45%,销售均价为12708元/平方米,楼层调节价差为每层50元/平方米。

海沧区马銮湾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工程保障性商品房:

市场评估价为32468元/平方米,本批次销售均价为市场评估价的45%,销售均价14611元/平方米,楼层调节价差为每层50元/平方米。

申请对象是谁?

从配售方案中看到,两个批次保障性商品房将分别针对不同对象进行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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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

今年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我市高层次及骨干人才,市人社部门已于2018年7月23日在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厦门市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类型拟确认人员名单》公示,本批次已按上述公示名单中意向申请保障性商品房的名单完成意向登记工作,且意向登记家庭全部纳入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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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

今年第二批保障性商品房,则是为符合条件的本市无住房家庭量身定做,且本批次意向登记家庭也全部纳入受理范围。

所谓本市无住房家庭,是指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自申请之日至签订购房合同期间在本市无住房,包括未购买未拥有本市商品房、未承租或购买本市政策性住房(如未承租公房、保障性住房,未购买房改房、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以及农村居民未申请获批本市宅基地。

另外,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不得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

1、申请之日前5年内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2、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本市户籍未满15年的;

3、作为商品房委托代理人或者通过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未满10年的;

4、申请人属离异的,离异时本人、原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住房,且离异时间距申请受理日不满3年的;

5、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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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醒的是:欲申请第二批保障性商品房的市民,除了要满足住房方面的条件外,还需满足户籍和年龄方面的要求。

若是以家庭形式申请,在申请之日前,申请家庭成员至少有2人取得本市户籍,且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若是单身居民以个人名义申请,在申请之日前应年满35周岁,且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此外,无论是单身居民还是家庭申请,还需满足相关规定中包括家庭人口、婚姻、户籍、住房等与取得保障性商品房轮候资格相关的申请条件。

如何申请?

此次推出的两个批次保障性商品房,都将按批次轮候方式进行配售,第二批保障性商品房9月启动意向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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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

今年第一批保障性商品房由于已经完成意向登记,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将于8月31日组织公开摇号,确定申请家庭顺序号。

申请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资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办理正式申请手续,待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审核、公示,确认保障性商品房轮候资格后,再按顺序号进行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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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

第二批保障性商品房意向登记启动时间为9月10日至9月2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符合要求的无住房家庭,要在这个时间段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进行意向登记。

10月11日,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将组织此批次的公开摇号,确定申请家庭顺序号,之后,申请家庭应根据顺序号段,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资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办理正式申请手续。

值得一提的是,在提交申请资料阶段,申请家庭都需要先行挑选“意向房源”,即选择意向的房源项目及房型作为后续选房的依据——第一批次申请家庭在本批次对应的人才类型房源中选择确认,第二批次在本批次房源中选择确认。

之后,已确认轮候资格的申请家庭分别按不同的人才类型、申请家庭顺序号,依申请家庭顺序号在“意向房源”中按意愿直接选房。注意,此时申请家庭不得再选择“意向房源”外的其他房源。

与此前批次保障性商品房配售不同的是,为避免非刚需人群挤占了排序在后面的刚需申请家庭的选房资源,此次将实行放弃选房的申请家庭2年内不得申请的限制,即已确认轮候资格但在“意向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未按规定参加选房、或未办理购房手续、或在交房入住前退房或交房入住前因违约行为被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的申请家庭,当批次申请失效,且自当批次安排选房首日起730天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