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偏心!房产都由儿子继承,两个孝顺女儿决定…

俗话说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女儿嫁出去后

娘家的事就跟她无关了

有人说

不能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

不过

这是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

那么

嫁出去的女儿能继承父母的遗产吗?

近日,枝江市人民法院董市法庭审理了一起因父母“偏心”引起的分家析产案件。

老宋夫妇共生育三名子女,唯一的儿子大飞最为得宠,姐弟三人长大后各自成家。父母将老房拆迁所得其中一套商品房的租金全都补贴儿子,老两口则留了一套房居住。老宋因病去世后,只剩老太太一人生活,两个女儿轮流上门照顾七年。

老太太去世后,大飞拿回父母居住的房子出租,租金占为己有。两姐妹与大飞多次协商财产分配无果,将他起诉到法院,要求公平分割遗产。审理过程中,大飞认为父母的财产就是应该留给儿子,嫁出去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无权分财产。

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子女均为父母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根据当事人陈述及查明的事实,法院依法判决三姐弟对父母遗留的三套房屋各享有三分之一的继承份额。本案中,“出嫁的女儿”承担了赡养义务,并无其他不当行为,理应合法合理继承父母遗产。

来源/三峡晚报全媒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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