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出台引发了市场的误解和网上的炒作,其影响有悖于部门出台文件的初衷,衡阳市人民政府决定撤销该文件。
衡阳市人民政府网站27日发布公告,鉴于衡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暂停执行<关于规范市城区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的通知》(衡发改价服【2018】45号),对稳控房价的复杂性判断不精准,对稳定预期的持续性认识不充分,文件出台引发了市场的误解和网上的炒作,其影响有悖于部门出台文件的初衷,衡阳市人民政府决定撤销该文件。
公告称,衡阳市委市政府将坚决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发展动态,科学调控,以坚决的态度,坚定的韧劲维护衡阳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26日晚间,账号主体为衡阳市房地产业协会的微信公众号“衡阳楼市”发布了一则消息,湖南衡阳市执行了一年《关于规范市城区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通知》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暂停执行。被暂停执行的《通知》具体内容包括以下三个要点:
一、市城区新建商品房实时销售价格明码标价管理。
二、开发企业要合理制定销售价格,并申报。申报价格偏高或涨幅偏高的开发项目暂停办理预售许可申请。
三、开发企业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需在衡阳房产交易网向社会公布,公布价格为楼盘最高价格,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在实际销售价格中突破监制价格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