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获悉,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显示,该方案旨在“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
具体来看,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要求,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重点清理整治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到农村非法占用耕地,变相开发房地产和建设住房行为。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三类问题: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要在前期清理整治基础上,深入研究深化专项清理整治的具体措施,县乡两级要制定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组织领导推进机制,确保清理整治工作扎实有效,积极稳妥开展。2月20日前为清理整治攻坚阶段,各县(市、区)要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问题查处、攻坚整治和问责追责工作。各县(市、区)要针对不同类型违法违规项目,实施一类一策、一宗一案、个案处置,逐个明确1名县领导、组建1套工作专班、制定1套整改方案,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还要分类施策施治。要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施策。对在农用地上以设施农业名义建设的非农建筑,特别是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住房等非农设施,以及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房屋,要作为整治重点,能改造的严格按标准改造,不能改造的一律拆除,恢复农业用途。对违规办理设施用地备案手续的,撤销备案并责令限期整改。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违法违规行为清晰的要立即组织整改,彻底整改到位。对问题比较复杂的,可详细说明上报,挂账处置,待上级研究提出具体处置意见或整改政策后,再安排整改,避免“一刀切”和“一拆了之”,确保在2月20日前,全部高质量完成“大
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任务。
《方案》要求,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各县(市、区)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