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整治的通知》,决定从3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对于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签订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坚决查处、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严重失信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对于严重侵害公众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将被依法清出市场。
严打“虚假房源”
去年,一条新闻在济南人的朋友圈里刷了屏。济南起凤桥街9号院,一个传统的泉水院落出现在房产中介上,以1200万元的价格出售。一时之间看房者络绎不绝,济南人也乐此不疲地关注着院落最后的归宿。但房主很快辟谣,称自己压根就没有过出售房屋的意愿。
这样的问题并非个例,类似房地产中介机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误导消费者等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也引起了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据了解,此次活动的整治重点主要针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可能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首当其冲就是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招揽业务,诱骗、误导消费者,或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发布房源信息。
群众投诉举报要“快速处理”
据了解,这次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整治,是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国家七部委2018年部署的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以及延续,要求省内各地在整治工作中采取全面抽查、重点检查、随机复查、分析总结的方式进行。
其中提到,力争三个月内对辖区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抽查的全覆盖,对于群众投诉举报集中以及被曝光的涉嫌违规中介机构,各市要及时进行调查,依法依规快速处理。同时,要将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中介机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专项整治期间至少每月检查一次。
实施“联动查处”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行动中提到,住建领域执法权集中到城管执法部门的地方,城管执法部门要积极配合住建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及时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给予处罚。
经查实违法违规行为的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将被责令限期改正并记入信用记录,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将被取消其网上签约权限,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于严重侵害公众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将被依法清出市场。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坚决查处、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严重失信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净化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