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出台养老服务条例,以后养老更多在家或社区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山东省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在诸多领域将有更多举措,尤其在养老方面,山东将制定出台《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社区居家养老将成为推进重点,年内将新建800处养老服务设施。

据介绍,为了统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去年全省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5%和30%的比例动态调整低保标准,将城乡低保标准之比缩小到1.5:1以内。同时完善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以及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政策制度,将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将临时救助标准由城乡低保标准的3-6倍提高到城市低保标准的3-12倍,实行急难情况24小时内救助,小额救助乡镇直接审批。2019年,将深化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完善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农村低保标准高于按年度动态调整的省定扶贫标准,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作用。

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给各个家庭带来不小的负担,集中供养成了社会兜底保障的重要举措。去年,各市出台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差异化的照料护理标准。建设农村综合型社会福利机构,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社会化改革,确保各地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不低于30%。2019年,山东将探索建立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现金救助、实物救助和救助服务相结合的社会救助方式,并根据价格水平动态调整,其中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40%以上。

面对日益增长的老年人口,接下来将继续规范并加强养老服务,让社区居家养老步入发展快车道。2018年,全省已建成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332处,建设日间照料中心近5000处,发展专业社区居家养老组织200多家。全省新增养老床位4.1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达到50%以上,养老院服务质量合格率达95.6%。2019年,山东将制定出台《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修订完善省级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补助方案,重点支持完善社区养老设施,发展社区养老组织,计划年内新建日间照料中心200处,农村幸福院600处。此外,将推进医养结合,完善养老护理体系,重点加强失能老年人服务保障,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巡访制度,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