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继续 西安等3个典型案例已整改

[摘要]在大棚内适当硬化地面但从事农业生产的,例如食用菌棚室、育秧育苗、立体栽培、无土栽培、盆栽等,不纳入这次清理整治范围。

昨日,华商报记者从陕西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近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深入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视频会议,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

即日起至1月28日,以进一步摸清底数为重点,陕西省将再组织开展一次深入查、回头查、彻底查,摸清弄准底数。对排查清理不全面不彻底、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公职人员,将严肃追责问责。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动真碰硬,确保3月中旬前保质保量完成整治整改。

一、“大棚房”一二类问题,要坚决整治整改到位。对在农业园区内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的私家庄园、别墅、住宅、度假酒店、商业养老等非农设施,坚决予以拆除;对连栋温室改建餐厅、住宿、休闲娱乐等非农性质的,拆除温室内部经营设施,恢复温室农业生产功能。

二、备案手续不全、看护房超标等问题,主要看其性质和用途分类处置。用于农业生产的,整改到规定标准;用于商业性经营或出租的,无论是否超标,停止经营活动,恢复农业生产用途。对农业园区备案手续不全,向经营主体解读政策,明确办事流程限期完善备案手续。

三、在大棚内适当硬化地面但从事农业生产的,例如食用菌棚室、育秧育苗、立体栽培、无土栽培、盆栽等,不纳入这次清理整治范围。

四、对其他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的行为,由自然资源(国土)部门牵头,依法依规坚决整治,退房还地,恢复耕地功能。

针对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通报“大棚房”问题典型案例有关情况的函》,文件中提及的三个典型案例,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责成西安、咸阳两市组织核实,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

西安市长安区 沣东农博园“大棚房”

问题:农博园内存在生态餐厅、临建办公室、大门口沣彩食街、游乐设施等涉及改变用途,违规面积6.53亩。游客中心占地面积2300平方米,经前期拉网式排查,西安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核查,游客中心实际为农博园员工办公用房,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办公,属配套设施。

进展:目前,生态中餐厅、生态西餐厅、临建办公室、大门口沣彩食街、游乐设施已经拆除整改完毕。下一步根据生产需要,部分生产主路由5米改为3米,园区生产便道控制在2米以内;其余部分予以拆除,面积约为24921平方米。严控农业附属及配套设施面积,保留农业库房、实验室、必要的管理用房、部分晾晒场、员工食堂及卫生间等附属配套设施,超出面积坚决予以拆除,共计拆除附属及配套超标面积44998平方米。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 西部芳香植物园“大棚房”

问题:西部芳香植物园内发现各类违建4800平方米,其中违建小木屋9个、项目介绍广告牌、游客服务中心、欢乐时光大门、欢乐时光体验基地、科学工程、科学工厂东侧廊亭、马场、欢乐时光剧场、工人用房、少儿CS基地、欢乐时光体验基地内厕所等。

进展:目前,小木屋、项目介绍广告牌、欢乐时光大门、欢乐时光体验基地、科学工程、科学工厂东侧廊亭、马场、欢乐时光剧场、工人用房、少儿CS基地、欢乐时光体验基地内厕所等违建4200平方米已全部拆除,并已复垦。由于项目区内游客中心正在被文物保护部门考古发掘使用,文物专家请求暂时保留游客服务中心(600平方米),待考古结束后及时拆除。

礼泉县西张堡镇南土村 新叶庄园“大棚房”

问题:新叶庄园连栋温室内违规建设面积约5000平方米,棚内大部分地面铺设瓷砖或水泥硬化;建设砖木结构的农副产品展销房屋20余间;建设混凝土、钢筋结构的假山景观设施一座;建设砖混结构的办公用房1处;园区北侧违规建设蒙古包21座;园区内透水砖铺设停车位31处;大棚外木质观光栅栏约200米,混凝土建成的观光水系约300平方米。

进展:目前连栋温室大棚内铺设的地砖和水泥硬化部分已全部铲除,农副产品展销房屋、办公用房、假山景观、蒙古包、观光栅栏、观光水系统、停车位透水砖等5000平方米违规设施已全部拆除,拆除垃圾清运完毕,地面已复垦,占地约3亩的园区主路及其他道路,宽度均在规定范围内,作为园区辅助设施予以保留。 华商报记者 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