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史晓琪)3月4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按照省政府出台的新政策,今年起我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一次性2000元。
为促进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我省从2013年起对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按每人1000元一次性发放求职补贴;2016年,我省将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并扩大补贴发放范围;2017年,我省将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调高为每人1500元。为进一步鼓励、扶持毕业生就业创业,今年起我省再次提高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标准。
按照政策,从今年1月1日起,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提出申请,负责学籍注册的各普通高校、技师学院、特殊教育院校、民办高校受理申请,并于每年4月底前向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集中申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由同级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离校前的毕业生本人银行账户。